发布时间:2022-06-21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扬州食品科技园B地块4号楼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扬州食品科技园B地块4号楼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已由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以扬广行审备[202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鼎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扬州食品科技园B地块4号楼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招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4幢。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17000 平米。
2.1.3项目建安投资:约8000 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251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总服务期工程全过程
2.2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招标代理:除本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外的所有招标、采购代理工作。
设计管理优化:包括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优化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工程监理: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项目管理:本项目建设期、质量缺陷责任期全过程前期手续协助办理,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及结算移交阶段的项目咨询,投资、进度、质量、安全、信息、合同管理控制以及对外关系协调、竣工手续办理等。
工程检测:材料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能效测评、人防设备检测、能耗监测等。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或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应无在监工程。
3.3.1本项目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自以2017年1月1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不小于10200㎡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服务含以下三项:设计或设计管理、监理、项目管理)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 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监理员3人。
注:专业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担任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时,岗位证书中的注册执业类别应与监理工程所属类别一致;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学历专业不需要满足必备专业的要求;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必备专业认定均以学历专业为准。
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管(2020)1号文规定要求,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7其它:
3.7.1本项目不接受《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及因严重不良行为直接进入红牌的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单位与个人参与投标,不接受公告发布之日仍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单位与个人参与投标;
3.7.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3月至 2022年5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7.3如投标人为外地监理企业,应在资格预审时间截止前到扬州市住建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并上传到资格审查材料中,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3.7.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7.5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7.6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6月21日至 2022年 6 月 27 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响应方”获取。
6.3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7月1日 10 时00分。
7.2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各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7月1日上午10:00时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3逾期递交到电子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上发布。
招标人:扬州鼎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江阳西路107号,峰创国际B座12楼
邮 编: 邮 编: 225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周磊
电 话: 电 话: 1339061916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2 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