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1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
苏州市东环快速路南延(吴中区段)工程永久用地报批手续咨询服务项目(DHNY-YDBP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苏州市东环快速路南延(吴中区段)工程已经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局以吴发改中心[2011]25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东环快速路南延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苏州市东环快速路南延(吴中区段)工程永久用地报批手续咨询服务项目DHNY-YDBP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招标项目概况
东环快速路南延工程是我区“十二五“期间开工的重点城建交通项目,并与其他9 个重点城建交通项目整体打包为“苏州国际物流快速通道一期工程”(省级重点项目)。2013 年,经苏州市政府协调,“苏州国际物流快速通道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统一办理“苏州国际物流城市快速通道一期工程”建设用地手续,并于2020 年6 月获得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批复,其中,东环快速路南延工程项目批复建设用地1443.6 亩。
苏州市吴中区东环快速路南延工程建设指挥部对该工程实际施工用地红线进行全面详细复核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建设用地调查情况进行评估,现提出用地手续补办方案:
(1)东环快速路南延工程实际施工用地范围超出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的总面积约72.6亩(含位于姑苏区境内的吴中东路跨运河桥西侧路段),该部分需以城市(镇)批次的方式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根据目前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已上报省政府,即将获批),其中,约48.0 亩符合该规划;24.6 亩不符合该规划,需在后续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调整,根据行政区划分拆,吴中区需空间指标22.6亩,姑苏区需空间指标2.0亩。
(2)东环快速路南延工程涉及吴中区中心城区内与中心城区外两部分,需分两个城市(镇)批次办理用地手续。其中位于中心城区外部分由市政府审批,位于中心城区内部分需省政府审批。
(3)位于姑苏区境内部分的吴中东路跨运河桥,其部分用地已办过用地手续,经查询,约27.7 亩符合规划,2.0 亩不符合规划。
为彻底解决东环快速路南延工程建设用地问题,规范报建手续,故一次性补办东环快速路南延工程施工期新增的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3.招标内容和工作周期
(1)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DHNY-YDBP标段,招标内容为东环快速路南延(吴中区段)工程施工期新增的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及一切相关服务等,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篇服务需求》的相关要求。
(2)本项目工作周期:12个月。
4.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交通运输类(公路或航道或机场或铁路或轨道交通)的用地报批(或用地预审)项目的成功案例(以《表5 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日期以该表中“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
(3)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
a、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自2017年01月01日至今担任过交通运输类(公路或航道或机场或铁路或轨道交通)的用地报批(或用地预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b、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且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200元平台服务费)/标段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苏州市吴中区东环快速路南延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东环南路2015号
联 系 人:陈大勇
电 话:0512-66879937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3006室
联 系 人:孙文工、邱苏凯、张立新
电 话:0512-67626741/67629422转8007分机
E-mail: szjtsws@126.com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9.3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4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9.5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9.6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7月1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7月12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的四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屏)公开开标。
提醒:
(1)因疫情防控需要,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须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核对。
9.7严格执行“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疫情防控“苏康码”的通告”http://www.szzyjy.com.cn/ztzl/028001/20200225/67ddf2d3-82e0-4223-bd94-9721ea6b96c3.html,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8特别说明:
(1)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