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常熟市古里镇铁琴路改造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常熟市古里镇铁琴路改造工程已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常熟市古里镇铁琴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常发改[2022]1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古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财政拨款。
常熟市古里镇人民政府委托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熟市古里镇铁琴路改造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古里镇
2.1.2建设规模:包括水泥砼路面、植草砖停车位、砼硬化、雨污水管道、绿化等。主要工程量包括:沥青砼路面14658m2,砼预制砖人行道3975m2,雨水塑料管道DN250791m,钢筋混凝土承插管DN500-600合计521m,配套相关窨井15座;及相关交通标线标线、监控、信号灯、给水等。
2.1.3招标范围:设计、道路、管道铺设、绿化施工及相关材料采购
2.1.4合同估算价:工程总投资预算约1382万元,含设计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施工): 155 日历天,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7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2 年8月31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2 年12月31日
2.1.6其他说明: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招标人及项目实施主体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承包人修改后仍无法满足招标人及项目实施主体要求的,招标人及项目实施主体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常熟市古里镇铁琴路改造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2.2.1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
2.2.3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招标人使用需求。
2.2.4做好完成本项目的相关配套工作
3.1本次招标申请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并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条件: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2)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完成)过市政公用工程。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联合体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6本项目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6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29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入口)-常熟市(http://218.4.45.172:8086/dlrk/019003/019003002/changshu.html)。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为准)为:2022年7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请及时更新。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52822187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6投标保证金:
9.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
9.6.2、提交保证金形式:
①《项目银行保函》
②《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以上两种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招 标 人:常熟市古里镇人民政府
地 址:常熟市古里镇
联 系 人: 倪彪
电话:52197552
招标代理机构: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联丰路56号
联 系 人:周红
电 话:0512-52843376
监管单位:常熟市古里镇党政办公室
电话:0512-52301993
11.1常熟市外的中标单位须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式重新推荐拟中标人。
11.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附件内《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