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
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内港池改建工程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内港池改建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扬开管审备(2021)272号文、扬开交建许字(202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内港池,内港池西侧建设1个5000吨级杂货泊位,北侧建设1个2000吨级杂货泊位,东侧建设2个3000吨级杂货泊位,泊位总长度526米。结合《江苏省沿江砂石码头布局方案》要求,承担装卸功能并配备相应设施,年通过能力485万吨。
2.2 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内港池改建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码头结构拆除、建设水工结构(含4个杂货码头、3座引桥、防撞桩及护岸修复)、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港池疏浚、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环保工程、控制及监控系统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与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以2022年9月1日起计算,2023年8月31日前全面完工。其中节点工期要求:2023年6月1日前完成码头下横梁施工。
2.4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②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③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2”信息为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水工码头工程,并已交工验收合格(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最近一次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信用评价(以投标截止当日为准)“C级”及以上级别。
②投标人不存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交监察〔2007〕13号)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 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水工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含副职),并具有工程技术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② 项目经理业绩认定方法:在项目上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须填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③ 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④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得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且不得超过60周岁,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⑤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建项目(主要人员在岗情况认定按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附件2第8条执行)。
(6)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①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第25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不少于4人,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含平台费用 2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3665229637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1号国控大厦A座16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511-85668673
8.其它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若有需要,可自行踏勘现场。
8.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4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 2022年6月28日至 2022年7月4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5818219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8.5 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7月20日上午 10:00 时。招标人定于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四开标室(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若出现在规定时间未上传或未解密的情况,投标人自行负责。
8.6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7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 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若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
8.10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