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含人防)(装配式)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编号: AJN220289-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江宁审批投字[2022]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江宁上坊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02359.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02359.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含人防)(装配式)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上坊片区,为临麒路以南、 天佑路以东、天赐路以北地块。
        2.1.2 工程规模: 项目拟建设一所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用地总面积38736m2,总建筑面积12503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472m2,地下建筑面积47566m2(人防地下室面积23783m2)。建筑物最大高度49.4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25038m2,地上由12层主楼,9层附楼和4层裙楼组成。其中12层主楼和9层附楼为框架剪力墙结构,裙楼和地下室为框架结构。
        2.1.3 合同估算价: 96917.11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2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8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12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03月15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含人防)(装配式),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人防、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建筑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装饰装修、智能化、电梯、太阳能热水器、室外附属(包括景观绿化、道路、景观照明、综合管网等)等配套设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和设备(医疗专用系统)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在39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建筑面积在39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建筑面积在39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在39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在39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监理过单项建筑面积在39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除外)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
(2)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在39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建筑面积在39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建筑面积在39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在39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正面材料内容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在39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0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施工企业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3:各专业设计说明及投资估算。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场地;与周边环境协调;公墓视觉不适的应对。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卫生间距、消防间距和日照间距要求以及减少建筑自遮挡。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5: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2:医院内部流线组织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3:是否符合精神病专科医院的特点。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4:资源共享设计先进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5:平疫结合设计合理,方便转换。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造型3:对设计的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等进行评比。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3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得1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得0.5分。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得1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得0.5分。 (3)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 注: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12月至2022年0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提供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3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7-28 09:1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定标因素:
(1)拟派团队能力(权重35%)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10人及以上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为最优(即排序分为5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8-9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4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6-7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3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4-5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2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2-3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1分;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0-1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0分;
(注:以上人数均含本数, 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2)投标人资产负债率(权重40%)
按2020年投标人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50%,排序分为5分;
50%≤资产负债率<55%,排序分为4分;
55%≤资产负债率<60%,排序分为3分;
60%≤资产负债率<65%,排序分为2分;
65%≤资产负债率≤70%,排序分为1分;
(提供投标人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不计分;若为联合体,则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财务审计报告,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资产负债率为准)。
(3)投标报价(权重10%)
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排序。排序:由低到高排序,报价越低,排序分越高。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15%)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江宁上坊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园中路9号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许文军 联      系     人:王刚
        电       话:025-84980322 电              话:15051816574
        传       真:/ 传              真:025-8543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