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淮安创智空间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创智空间项目已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淮工经发备〔20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兴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兴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工业园区,淮海南路西侧、永济路南侧;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1941.1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7125.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815.57平方米,包括会议培训、总部经济、科技孵化和商务服务中心;
2.1.3 设计周期:70日历天;
2.1.4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400万元。
2.2 招标范围:淮安创智空间室内装饰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项目负责人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与投标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下列禁止投标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6)自2020年8月16日以来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仅对设计方案评审排名前两名(中标人方案不计入排名)且设计方案评分≥设计方案满分70%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中标人和其他未中标人均不给予经济补偿,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1)第一名人民币12万元,第二名人民币8万元;
(2)获得经济补偿费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版权归招标人所有,无论投标人是否能进入下一轮的方案优化设计阶段,招标人都有权免费使用或者借鉴其设计方案,并需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方案的整合。为避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各投标人对本要求必须予以承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支付经济补偿费的20%,方案整合完成后,支付剩余经济补偿费。如投标人放弃补偿,或拒绝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方案整合工作,则剩余经济补偿费不予支付。
(3)如非招标人原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的,则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均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建设工程类型)。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8月16日9时30分。
6.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逾期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7. 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7.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2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法,定标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淮安兴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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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淮安工业园区永济路智能制造产业园1号综合楼415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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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天优诗美地7号楼商业2 |
联系人: |
李先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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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想 |
电 话: |
0517-83991661 |
|
电 话: |
0517-83715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