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9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南湖路东延景观绿化工程代建标段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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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路东延景观绿化工程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2022]1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郭巷街道南湖路东延 规模:本项目工程范围面积约35万平方米。具体包括景观小品及亮化工程建设,绿化新建、改造、补种和迁移等。总投资估算11000万元,代建费用合同估算价150万元。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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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39547001001 | 南湖路东延景观绿化工程代建 | 南湖路东延景观绿化工程代建 | 365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29日8:30至2022年07月06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14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 6.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苏州市吴中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内单位;(3)拟选代建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并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按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6.4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 号)要求,本项目执行最新季度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 6.5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6.6取消公告中“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条款内容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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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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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郭新东路95号 | 地 址: | 苏州市通园路1号长丰物流园1号楼6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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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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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叶剑超 | 联 系 人: | 戈华、潘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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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5871653 | 电 话: | 0512-62808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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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31204341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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