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9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滨海县滨海港六合路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滨海港六合路工程项目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滨行审投资【2022】2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海兴国港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
2.1.2建设规模:滨海县滨海港六合路工程项目北起于S327,沿既有道路线位向南,分别与海油路、海油南路、渔港北路路、滨兴路交叉,止于翻身河桥北侧。路线全长2.118km;包含道路、桥涵、照明、排水、管线综合、交通安全及监控设施、绿化景观等,工程造价约14000万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约14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其他: 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一年成活率达95%,二年成活率达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需满足二年要求,并确保成活),绿化养护期二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滨海县滨海港六合路工程的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专项设计等)、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闸站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安设施(含智能监控)工程、路灯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中标人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设计报批报建、住建、市政配套、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报监、余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等;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环保、网络通邮、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的相关费用。上述涉及招标人提供资料的,招标人协助办理。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 3.1.1 项和 3.1.2 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1)至(2)任意一项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甲级资质。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资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1年6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3.6.1
3.3.4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3.6.2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道路工程业绩或工程内容包含工程费(或投资额)达7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市政道路工程内容的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 2019 年 06 月 01 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与投标人类似业绩不可兼用。(2)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3)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6.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类似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企业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投标人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投标人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道路工程业绩或工程内容包含工程费(或投资额)达7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市政道路工程内容的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 2019年06 月0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与投标人类似业绩不可兼用。(2)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3)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 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13项目组织机构要求:
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和进度、质量、安全控制工程师等人员,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满足现场管理要求,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和B类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经理须具有C类证书),除投标人根据综合评估条件自行提供的人员证书外,投标人自行配置的人员相关证书在中标后随时接受招标人检查。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和综合评分所需人员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招标人要求配备到位。
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的正式员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4.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07月 29 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2.24.96.37:9890/)、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系电话:0515-84198099。
招标人:盐城市海兴国港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智 薛平
电 话:18036297807 1995289585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昕豪
电 话:19850796555
电子邮件:2201365156@qq.com
2022年06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