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二期项目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二期项目监理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30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03220621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二期项目 已由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高新发改[2021]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二期项目监理二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  

     2.2 建设规模:44个行政村,覆盖自然村59个,新建就地处理站88座,改造就地处理站5座,新建污水提升泵站36座,新建官网总长度约700公里。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032206210001-BE-002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二期项目监理二标段

市政工程 包含管道、泵站、安装、强弱电、设备、材料等涉及本工程的所有项目。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全过程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履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

122.40

200天

     2.4 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结算金额按实际工程量为准,完成工程量的 50%时,付至合同价的 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监理人报送完整的监理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 70%,竣工结算核对且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监理费双方确认实际结算价的 97%,余款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监情况

①未在泰州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区(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海陵区、姜堰区)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同时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职位,也不得在全过程服务、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工程施工等项目任职。总监是变更后投标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满六个月,须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2 2 - 2022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11)、3.3.12)、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6 月 29 日 170 分 至 2022 年 7 月 4 日 17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7 月 11 日 14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丁一

     电       话:15850851768

     代理机构: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科政路39号16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孙伟

     电       话:13775687009

文件正文PDF附件:
15.2022年4月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高港村庄生活污水二期)定稿.pdf
2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1).pdf
3投标人必读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