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燃气轮机大型等轴、定向、单晶、高温合金透平叶片产业化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30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重型燃气轮机大型等轴、定向、单晶、高温合金透平叶片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型燃气轮机大型等轴、定向、单晶、高温合金透平叶片产业化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滨湖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滨行审投备〔2022〕195号) 锡滨行审投备[2022]19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永瀚特种合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42.68%、私有资金:57.32%、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江苏永瀚特种合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刘闾路11号 
    工程规模:重型燃气轮机大型等轴、定向、单晶、高温合金透平叶片产业化建设(二期)项目,预期投资4.08亿 ,用地面积约47786平方米,拟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  
    计划监理期限:411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130.0 万元
    招标范围: 重型燃气轮机大型等轴、定向、单晶、高温合金透平叶片产业化建设项目监理标,施工图纸范围以内的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2019 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2)在本单位注册满 3 个月,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包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 2022年3月~2022年5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3月~2022年5月连续缴费证明]。(3)总监不得有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30日 9:00 时至2022年07月05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5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湖分中心2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永瀚特种合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刘闾路11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号楼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刘少怀 
联系人:
王卫华、孙荣新、王圆逸 
电话:
0510-85629222 
电话:
0510-82703504 
传真:
 
传真:
0510-8272695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7450817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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