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30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苏粮淮安粮食仓储物流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粮淮安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已由淮安清江浦区行政审批局以清行审备〔2022〕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苏粮淮安粮食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临港新城黄码镇韩侯大道北侧;
2.2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113.5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576.56㎡,地下建筑面积约536.98㎡,(最终以批复方案为准);建设投资估算20272.36万元;
2.3 招标范围:苏粮淮安粮食仓储物流工程一期监理项目,一期工程包括;一、新建18万吨浅圆仓及配套建设1#-2#工作塔、提升塔、卸粮棚;1#、2#、3#、4#栈桥、综合楼;道路、地坪及供配电、监控、消防管网、给排水等;二、生产设备安装、监制;三、设备控制、粮情检测及信息化等监理(所有项目建设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传输、钢结构以及附属配套工程等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监理工作。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4 监理服务期:约3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结束止;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22个月,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60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③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在监工程最多不得超过两个,在市外无在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于本项目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主动提出变更。
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也包括投标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如总监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应满足变更备案之日至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已满6个月)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的数量必须满足本工程需要且不得低于《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年第35号文)的规定; 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不少于3名(其中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不少于2名、机电安装专业不少于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8中标后提供监理服务的合同归集人员应满足江苏省住建厅〔2017〕35号公告的要求。
注: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且须满足淮政发〔2018〕47号文《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办发〔2018〕21号《关于印发<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管理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9授权委托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021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监理组成员不接受退休人员)
3.10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www jscredit 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投标人在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并予以应用)。
3.12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年06月30日至2022年07月19日。
5.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
5.3招标文件每套收费305元,售后不退。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5.5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证书办理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受托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6.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0日上午0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2)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粮淮安粮食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8014840870
联系地址:南京市新模范马路92号4楼430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5-82281899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