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30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大丰区创想家人才公寓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惠丰才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市大丰区创想家人才公寓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创想家人才公寓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项目编号:3209822022032101-BI-001
2.3项目地址:大丰区北至东方路景观带,东至勤政路景观带,西至春柳路,南至飞达路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81亩,总建筑面积16.2万平方米。主要实施内容:新建公寓楼、配套商业、物业用房、社区服务用房以及室内装修、给排水、供电、绿化、停车场、道路等附属工程。
2.5服务期限:720日历天,①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在服务期间定期编制跟踪审计月度、季度、半年度情况报告,最终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完整的咨询成果文件);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2.6招标内容:盐城市大丰区创想家人才公寓项目,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并按各咨询业务要求提供完整的咨询成果文件,并配合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最终审计。
A、施工过程造价控制:①审核工程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预算并提出审核意见。②审核工程施工合同并提出审核意见。③参加图纸会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④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⑤参加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会议并发表审计意见。⑥驻场服务、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对材料及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及价格使用前参与市场询价及调研,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控制工程款支付。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工程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和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⑧发生索赔时,依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现场工作记录等文件,审计索赔事项是否存在和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对索赔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⑨参与工程相关项目验收。⑩收集现场跟踪的相关结算资料。
B、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①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计价表、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等,审核工程造价;
②现场踏勘、计量复核;
③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审核确定;
④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⑤配合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最终审计。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余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2)除项目负责人外,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组成人员专业搭配合理,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名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2人、安装专业1人,以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上的专业类别为准。
(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确保从2021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
3.4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3.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4.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7月21日08时30分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1日09时00分00秒
5.2开标时间:2022年7月21日09时00分
5.3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各投标单位需将投标文件正本签章、盖章后扫描成 PDF 格式进行电子压缩包加密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jstc88@qq.com邮箱。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为防止集中拥堵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尽可能提早递交。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八、特别说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 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更改为不见面无纸化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 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大丰区惠丰才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515-691889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城东高新区希望小镇5号楼301
联 系 人:张龙
电 话:0515-8391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