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高新区实验小学(城南实小西校区)新建工程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综合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1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新建工程综合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 ,招标人为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综合楼装修工程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高新区

2.1.2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220万元。

2.1.4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7月22日到2022年82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综合楼功能室地胶地面、装饰板墙面、天棚吊顶、电气照明等;综合楼、图书馆楼梯口、报告厅楼梯口、食堂楼梯口等部位管道包柱、报告厅大门入口独立柱铝板干挂;教学楼窗帘、连廊吊顶、综合楼办公室地面、脚线等;图书馆楼梯间天棚吊顶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请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3.3.2 2020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2021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3.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3.7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d.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e.投标人承诺书。f.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7  1 日至 2022 7  12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7  12  10  00 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

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6)特别提醒: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b.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高新区实验小学

 址:海安市高新区

联系人:张国庆

 话:134851525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人:丁朋惠、徐迪徇

 话:0513-81819577(窗口)81813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