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粮食储备库项目海安市粮食储备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及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1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粮食储备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及设计(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粮食储备库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海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位于海安市溪家庄,富凤路向南,红光公路向西;

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海安粮食储备库新建项目,拟规划建设用地约60亩,包含粮库仓容5万吨左右3000吨成品粮仓库、生产技术用房等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总投资额约12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8000万元。

3)招标范围:粮食储备库总仓容5万吨左右3000吨成品粮仓库、生产技术用房等及其他配套设施设计。包括出入仓系统,供电系统,控制及管理系统,土建、安装、给排水、消防及室外配套等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估算编制)、总体规划设计方案(须报市相关部门预审、审查)、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和参加工程验收)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排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4)工程勘察、设计周期:45日历天。其中: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10日内提交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估算编制),并在15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核通过后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文件及地质勘察报告通过评审后20日天内提交经盖章的实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他设计任务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5)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江苏省、南通市及海安市建筑标准要求,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

人等级

01

海安市粮食储备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测、设计

粮食储备库总仓容5万吨左右3000吨成品粮仓库、生产技术用房等及其他配套设备设施设计

226万元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若①②不同时具备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两项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一级注册结构师,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中标组织机构人员与实际设计人员不一致,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追究设计单位责

备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0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1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近五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绩: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6月1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承担的总仓容4万吨(含)以上的粮食仓储设计业绩),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可为同一个业绩)

7)其他报名条件: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企业资质证书;c、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d、授权委托书;e、相关业绩证明材料;f、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g、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h、投标人承诺书;i、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3.2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22年0701日到2022年 07月21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止时间为2022年0701日到2022年07210900分,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上招投标系统。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结束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4.52   万元整。

2)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城中坝南路 12 号

 址:海安市星光大道七楼708-1

  编:226600

 编:226600

人:李志宏

联系人:解晓燕

  话:13584719296

 话:15962786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