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8 来源渠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新生圩港务分公司数据机房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新生圩港务分公司数据机房建设项目(NJG-XSW-SJJF标段,招标编号:JSTCC220070252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招标项目相应资格的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南京港新生圩港区区域性机房建设工程,机房建设遵循较为先进、实用高效、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设计理念,不仅要达到国家《数据中心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17] 和《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2000) 规定的机房要求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同时满足国家相关消防要求。可以满足公司当前及未来发展对机房实体环境的需求。
(2)招标范围:
机房分为五个区域:数据机房部分102平方米,UPS室面积52平方米和配线间、备件间和办公区与配件室共计71.34平方。
本次建设:机房装修、防雷接地系统、微模块化机房系统、UPS系统、精密行间空调、新风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搭建、港区三级等保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信息系统、硬件设备、网络、机房、端口、云平台、软件、应急、业务数据等数据安全等)9个系统工程组成。数据机房、UPS机房均为全封闭独立空间,充分利用原有建筑面积。机房共有两个主出入口,采用双开防火门两个。按照相关标准建设,满足未来5年业务发展需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包括软件、零部件、附件、工具、备品备件等)及系统的供货、装卸、安装施工、汇集点梳理、调试、现场测试和环境检测、试运行和系统维护、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等)进行投标报价(人民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市场变化等一切风险,一旦中标,不得对其各项投标价(甲方变更除外)提出调整和补偿。
3.交货地点: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港新生圩港区所在地。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交工验收并投入运行。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备投标条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报表;
(3)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最近6个月(2022年1-6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体现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本项目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之间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29日至2022年08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1室)购买招标文件。
6.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相关资料,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符合招标公告第5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资质等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2 疫情影响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提前邮寄,如邮寄以接收人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也可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8日下午14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开标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6室)。(疫情期间通过远程会议方式)。
7.3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以邮寄或者由授权代表自行送达至文件接收人手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在途时间,以及注重文件包装的严密性、防水性,文件包装上须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如采取自行送达的,请提前联系文件接收人,递交时间以文件接收人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jszbtb.com)上发布。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招 标 人: |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万达广场C座 |
地 址: |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
联 系 人: |
张先生 |
联 系 人: |
孙先生 |
电 话: |
025-58584875 |
电 话: |
025-83202728 |
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