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2022-2025年度存取款一体机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7 来源渠道: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2022-2025年度存取款一体机维保服务项目的招标工作。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2022-2025年度存取款一体机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STCC2200513360)
二、项目简介
招标人拟对全辖(不含苏州)在用的存取款一体机维保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采购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后评价情况,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如不续签,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完成交接工作。
根据2022-2023年度存取款一体机维保服务需求统计,出保设备共计1493台,其中日立528台、中钞科堡774台、广电运通191台,总维保服务月数17691个月。
投标人可参与多个包件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1个包件,评标顺序同包件顺序,分包详情如下(以下清单为首期1年维保月份数,后期维保数量以当年统计为准):

第一包:南京、镇江所有品牌设备(340台,共计维保月数3990个月)

分行

日立

中钞科堡

广电运通

合计

台数

月份数

台数

月份数

台数

月份数

总台数

总月份

南京

104

1168

144

1718

5

60

253

2946

镇江

14

168

59

708

14

168

87

1044

合计

118

1336

203

2426

19

228

340

3990

第二包:无锡、常州所有品牌设备(322台,共计维保月数3825个月)

分行

日立

中钞科堡

广电运通

合计

台数

月份数

台数

月份数

台数

月份数

总台数

总月份

无锡

115

1341

70

840

23

276

208

2457

常州

71

852

30

360

13

156

114

1368

合计

186

2193

100

1200

36

432

322

3825

第三包:盐城、南通、泰州所有品牌设备(414台,共计维保月数4898个月)

分行

日立

中钞科堡

广电运通

合计

台数

月份数

台数

月份数

台数

月份数

总台数

总月份

盐城

19

226

93

1116

12

144

124

1486

南通

70

840

101

1162

8

96

179

2098

泰州

32

381

50

585

29

348

111

1314

合计

121

1447

244

2863

49

588

414

4898

第四包:连云港、宿迁、徐州、扬州、淮安所有品牌设备(417台,共计维保月数4978个月)

分行

日立

中钞科堡

广电运通

合计

台数

月份数

台数

月份数

台数

月份数

总台数

总月份

连云港

39

468

12

144

16

192

67

804

宿迁

13

156

43

516

11

132

67

804

徐州

31

372

20

237

40

479

91

1088

扬州

10

120

86

1032

10

120

106

1272

淮安

10

120

66

770

10

120

86

1010

合计

103

1236

227

2699

87

1043

417

4978

注:1、以上“维保月份数”为预估量,付款时将扣除因设备淘汰和设备停用期间未提供服务的部分,在预算范围内据实支付。
2、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中设备总数量2%的范围内,根据招标人业务需求新增的设备免费提供维保服务,服务标准与合同内的设备一致。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或近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合规有效的资信证明。
3、第一包投标人须同时在南京、镇江设有总部或常驻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或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
4、第二包投标人须同时在无锡、常州设有总部或常驻分支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或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
5、第三包投标人须同时在盐城、南通、泰州设有总部或常驻分支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或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
6、第四包投标人须同时在连云港、宿迁、徐州、扬州、淮安设有总部或常驻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或有效期内的租房合同)。
7、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商业银行一级分行(省级)(含)以上的维保服务案例,且维保设备品牌应包含所投包件设备品牌(品牌可体现在不同合同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8、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9、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以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数据服务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10、投标人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投标人承诺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不从事违反联合国、中国和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规则的活动,不为前述活动提供便利。
11、投标人须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1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13、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5、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6、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7、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8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 售:网络发售。在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已在www.jstcc.cn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 058 0203,025-83303461,13951767623),线上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
售 价:500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0月17日上午9: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将采取远程开标方式,并允许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3室;收件人:招标与采购五处;手机:18051029886(13584060515);邮寄包装要求:外包装上应清楚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同时,投标人须按附件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参加远程异地开标仪式须知》,并于约定时间前将上述文件盖章的扫描件发至yefc@jitc.cn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薛弘宇 徐悦 叶逢春
联系电话:025-83240905 18001595837 13584060515
电子函件:yefc@jitc.cn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联系人:唐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