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零星维修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供应商征集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26 来源渠道: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零星维修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并对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零星维修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JSTCC2200513781
3.采购内容:本项目对采购人本部和各网点水、电及各类锁具等维修服务进行采购,同时入围供应商可以竞争性磋商、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参与采购人辖内无锡分行、南通分行、常州分行、盐城分行、泰州分行造价在壹拾万以上,伍拾万元以下的改造维修招标报价。
4.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3名。
5.入围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6.资金来源:自筹。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参加报名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维修人员团队证书须涵盖电工证、电焊证,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a. 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b. 2022年1月1日以来任一月的社保证明或意外险材料并加盖公章;
c. 中标后服务期内持续缴纳社保或意外险的承诺函。
4、自2019年01月01日(含)以来,供应商须具有银行业零星维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5、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
6、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需提供网页截图)。
8、供应商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提供商誉声明文件书面承诺函)。
9、供应商最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11、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2、供应商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 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 企业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对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2日,在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已在我司注册过的供应商,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报名文件。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 058 0203,025-83303461,13951767623),线上下载报名文件。
四、有关要求
1.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接受邮寄、快递等其他非现场方式报名。为防止错过报名时限,建议供应商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集中报名。
2. 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要求,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报名资料须用软面封皮胶装并逐页编制页码。材料要求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维修人员团队证书须涵盖电工证、电焊证,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a. 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b. 2022年1月1日以来任一月的社保证明或意外险材料并加盖公章;
c. 中标后服务期内持续缴纳社保或意外险的承诺函。
(4)自2019年01月01日(含)以来,供应商须具有银行业零星维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5)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
(6)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需提供网页截图)。
(8)供应商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提供商誉声明文件书面承诺函)。
(9)供应商最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11)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2)供应商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 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 企业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上述有关要求中提到的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必须分别编制,胶装成册(A4装订成册,提供三份,一正两副),单独密封递交至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3室。联系人:薛宏宇,18001595837。
具体采购需求及报名资料格式详见供应商征集公告附件。
五、声明
1.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2.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集中采购。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报名供应商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将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报名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参与集中采购。无论报名供应商是否被邀请参加集中采购,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3.本项目在上海银行官网(https://www.bosc.cn/zh)、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www.cfcpn.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供应商征集公告。
六、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购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22号和平大厦4楼
联 系 人:吴海英
电 话:025-86897176

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薛宏宇 徐悦 叶逢春  
联系电话:025-83240905,18001595837,13584060515
传真:025-83240905
电子邮件:yefc@ji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