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机构选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2 来源渠道: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委托,就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机构选择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机构选择项目

    项目编号:JSTCC2200513899

二、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地方金融的监督管理局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1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本局外聘法律顾问。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

服务期限:一年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不少于3人(至少包括专业骨干律师1名,常驻工作人员1名),团队人员须精通金融法、行政法领域的法律实务,且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连续执业时间须不少于3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所有人员须在执业期间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没有任何不良执业记录,包括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惩戒或其他不良执业记录(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中的专业骨干律师须具有不少于10年的金融法领域的法律服务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项目团队人员自2019年1月7日以来,未在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担任法律顾问职务;团队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未在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主要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供应商必须从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9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出  售:在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已在代理机构注册过的供应商,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 058 0203,025-83303461,13951767623),线上支付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发票。

3、售  价:500元人民币。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1月16日下午14:00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服务中心D座)16楼。

3、竞争性磋商方式:以远程异地网络会议的方式举行。

4、本项目采用远程评审方式,响应文件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允许以邮寄方式)至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13室,收件人:杨磊;手机:13952002026。

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杨磊  叶逢春

联系电话:025-83301084、13952002026

传真:025-83240905

电子函件:yefc@ji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