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3 来源渠道:
第三分公司2023年度所需焦炭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TCC23006109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2023年度所需焦炭采购及相关服务 招标人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2023年度所需焦炭采购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2023年度所需焦炭、运输和各项售后服务;
2.2 订单计划:壹年履约有效期内招标人根据第三分公司生产需要情况确定订单,招标人届时根据第三分公司生产需要为准进行实际采购订单数量的确定,计划订单数量与实际量体数量可能有偏差,招标人对下达订单数量有调整权;
2.3 采购数量:本项目壹年期预估数量为4万吨左右,因订单周期原因,实际数量存在波动偏差,仅供潜在投标人参考,招标人不保证对此项数量规模的承诺,最终按实际发生量为准;
招标货物清单及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货物名称 | 质量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焦炭 | 80%≤固定碳≤83%;全水分≤7%;灰分≤17%;挥发分≤2%;粒度20mm-50mm。 | 吨 | 40000 | 根据生产需要,按通知分批次送货 |
说明:(1)固定碳含量应在80%及以上,每低1%扣焦炭单价1.2%;低于78%或者高于83%招标人有权拒收货物或拒付货款。全水分含量应小于等于7%,每超1%,扣除吨数1.2%;若水份大于10%,则超过10%部分按照每超1%,扣除吨数1.5%进行折扣。粒度大于50mm所发生的加工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粒度20mm以下的量小于5%,每超过1%,扣除吨数1%。
(2)上述表中“质量指标”是报价基础,所有投标人依据此基础进行报价。
2.4最高限价:不设最高限价。
2.5 交货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焦炭库;
2.6 交货期:招标人下达计划订单后1个月内(具体以招标人的订单为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候选人数量3名,中标人数量2名(中标比例分配为第一中标人60%,第二中标人40%),中标人在供货中如出现屡次拖延交期或严重质量问题,招标人将有权调整中标比例分配;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2年度其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焦炭年度供货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单批次焦炭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附发票清单明细,所提供发票均必须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传),发票的开票日期须在2020年1月1日后且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前,如发票模糊无法辨认或没有达到业绩规定的金额,均不予认可。年度供货业绩金额以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合计金额作为判定依据;单批次供货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和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合计金额同时达到作为判定依据。
(4)信誉要求:投标人的信誉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其他要求:
①货源要求:投标人有稳定货源,贸易商须提供焦炭生产企业授权(授权期限应超过2024年5月31日)或者与焦炭生产企业签订的长期焦炭采购合同(合同有效期应超过2024年5月31日)。
②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发票均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传。(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至2023年5月4日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https://www.jstcc.cn/)平台(JSTCC(新版))免费注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025-83303461,13951767623),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关注本项目通过后,在待付款项目中进行线上支付平台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平台服务费为人民币500元。提醒:投标人应在上述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将关闭,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D座16楼1607房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特别提醒:
(1)招标人的职工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不得参与本单位的采购投标活动。
(2)招标人职工有曾在投标供应商公司任职、兼职或者持有股份(非控股)的,以及与投标供应商的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职工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前主动向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的主管机构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告,并提出书面投标申请,没有获得招标人同意批准的,不得参加本单位的采购投标。
(3)不同投标人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4)存在上述关系未主动报告或主动报告未获得同意就参与投标的,该投标则视为否决投标。因弄虚作假过关而中标的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处理,并将其列入单位供应商黑名单、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
8.其他
本项目将采用远程异地开标方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1号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517-856595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D座16楼1607房间
联系人:齐文楷
电话:025-86637438
传真:025-8324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