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04 来源渠道: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制盐干盐所需除尘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TCC23006112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制盐干盐所需除尘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招标人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制盐干盐所需除尘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制盐车间生产现场,新增制盐除尘成套设备2套(制盐Ⅱ系统包装及皮带层新增除尘系统设备和制盐Ⅱ系统主厂房三楼干燥床除尘系统设备)。
2.2交货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制盐车间生产现场。
2.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90个日历日内设备交付项目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因生产所需不具备施工或接口条件可通过协商后工期顺延。)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依据现有厂房建筑、设备布置,提供新增制盐除尘成套设备2套(制盐Ⅱ系统包装及皮带层新增除尘系统设备和制盐Ⅱ系统主厂房三楼干燥床除尘系统设备)的成套设备方案设计(包括不限于工艺、设备、电仪专业)、制造、安装、检验、调试,以及技术指导、培训等技术服务,满足质量、技术指标及验收条款要求。
2.5现场察看要求: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可自行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情况(工艺设计、现场环境和项目需求等)。招标人提供的除尘点位仅供参考,投标人需根据生产现场实际工况环境对除尘系统设备配置及参数进行设计、复核,因投标人方面不正确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踏勘现场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除设备基础及涉及厂房开洞口、修补等土建施工由招标人依据中标人设计图施工并承担费用及低压配电室提供系统供电条件外,其余构成本项目的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包工、包料直至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和全部使用功能(交钥匙系统工程,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8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性能参数的除尘系统设备的资格和能力。(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缺一不予认可,“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显示为“有效”方予认可,显示“暂停”和“撤销”的不予认可。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验证,以评标委员会的验证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若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未出的,可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投标设备)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调试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相近参数的18000m3/h风量以上的除尘系统工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以上类似业绩合同的复印件、项目调试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附发票清单明细,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所需材料缺一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合同金额、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参数,否则视为未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的信誉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且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中标人不得将合同订单转包给其他供应商,一经发现查实,立即终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赔偿。(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发票均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传。(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4日9:00至2023年 5 月11日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https://www.jstcc.cn/)平台(JSTCC(新版))免费注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025-83303461,13951767623),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关注本项目通过后,在待付款项目中进行线上支付平台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平台服务费为人民币500元。提醒:投标人应在上述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将关闭,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D座16楼1607房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特别提醒:
(1)招标人的职工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不得参与本单位的采购投标活动。
(2)招标人职工有曾在投标供应商公司任职、兼职或者持有股份(非控股)的,以及与投标供应商的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职工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前主动向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的主管机构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告,并提出书面投标申请,没有获得招标人同意批准的,不得参加本单位的采购投标。
(3)不同投标人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4)存在上述关系未主动报告或主动报告未获得同意就参与投标的,该投标则视为否决投标。因弄虚作假过关而中标的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处理,并将其列入单位供应商黑名单、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
8.其他
本项目将采用远程异地开标方式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1号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517-856595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D座16楼1607房间
联系人:齐文楷
电话:025-86637438
传真:025-8324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