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08 来源渠道:
招标编号:JSTCC2301111529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7号厂房屋面防水维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法人资格并有相应资质的投标商前来投标。
1、标段名称:7号厂房屋面防水维修项目
2、工程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谊路9号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改造工程
5、工期要求:60天
6、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二.资格审查方法
2.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本工程资格审查内容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指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需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业章,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事业编制性质的单位,可提供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
(4)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类似屋面防水改造工程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否则无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反映项目内容的,应提供甲方证明或竣工图纸)。
(5)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三.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5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线上获取,获取方式如下:
1)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免费注册(具体步骤请参考登录网页相关指南或使用手册,注册咨询电话:400-058-0203,技术电话:025-83303461,13951767623);
2)注册成功后登录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平台,点击屏幕左侧“项目搜索”,在搜索框中输入该项目招标编号,点击关注并支付平台使用费500.00元;
3)点击屏幕左侧“正在执行项目”,下载该项目招标文件;
4)制作《招标文件获取确认表》(格式自拟),要求word可编辑版,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手机、邮箱、参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增值税开票资料和发票邮寄地址,并发送至邮箱wanghui@jitc.cn。
提醒:投标人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完成招标文件获取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即关闭,无法再获取文件。《招标文件获取确认表》由投标单位填写,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四.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4.1本工程采用远程异地开标模式(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远程异地开标仪式须知)。
4.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资质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等)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4.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5月30日下午13:30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下午14:00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远程异地。(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远程异地开标仪式须知)
投标文件接收人:鲁民颉、潘翰林、姜瑶、陈诚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5月30日下午14: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异地开标。(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远程异地开标仪式须知)
七、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5-8 8:30到 2023-5-15 17:00为止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九、有关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7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鲁民颉、潘翰林、姜瑶、陈诚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249926、83248600、83249927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wanghui@ji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