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7 来源渠道:
三峡青口盐场450MW渔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JSTCC2300912726)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青口盐场450MW渔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备案证号:连行审备[2023]45号(项目代码:2303-320771-89-01-43997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盛宝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100%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盛宝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峡青口盐场450MW渔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监理服务。
2.2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口盐场。
2.3项目规模:本项目租用青口盐场约7500亩坑塘水面开发建设“三峡青口盐场450MW渔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升压站及储能占地面积约27.7亩,装机容量为交流侧450MW,直流侧540MWp,配置储能容量为45MW/90MWh。。
2.4招标范围:三峡青口盐场450MW渔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监理服务,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内容、时限相一致,包括其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及招标人要求;
监理委托服务包括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的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包括且不限于项目所有在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协助委托人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对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在建设工程保修阶段提供服务等监理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电力行业工程质量标准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中的相关规定,达到本项目建设验收要求,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2.7服务期:项目拟定2023年9月30日开工,2024年12月30日全容量并网,2025年3月30日竣工移交。具体与工程施工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保修阶段服务期:两年,自整个项目移交生产验收报告签发之日起算。
2.8其它要求:
①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②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③安全文明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④成本目标: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⑤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经营许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许可证书复印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项目规模在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的监理服务业绩或单项总投资额不少于3亿元的电力项目的施工监理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及盖章页))
(4)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专业为电力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并以总监身份主持过至少一项光伏电站工程监理服务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和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
②本工程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中途不得更换,特殊情况下更换人员除遵守合同条款外须经招标人同意。
(5)信誉要求:
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本信用信息查询的时点为本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规定时点(含)内存在本条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无效。(证明文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②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证明文件:提供承诺书)
③近3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6个月)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工程质量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证明文件:提供承诺书)
④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证明文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7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0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获取时间至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4楼1422室)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吕思奇15850603280。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2室。邮寄请寄到(邮寄以收到时间为准)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2室,收件人:吕思奇,手机:15850603280。文件寄出后,请以短信方式将“投标人名称+所投标项目编号+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发送至收件人手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 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的相关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省平台推送)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单位、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吕思奇15850603280。
5、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所指的“近几年”,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从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如投标截止之日为2021年10月31日,近三年指2018年10月31日至2021年10月30日,以此类推。有特别说明的从说明。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盛宝泰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江苏连云港海州区新坝街86-1号 |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4号楼)14楼1422室 |
联系人:杨经理 | 联系人:吕思奇 |
电话:17761739521 | 电话:025-83301094、1585060328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52127931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