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卷烟厂2023-2025年度设计咨询服务项目(两年)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4 来源渠道:


招标编号:JSTCC2300611152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卷烟厂2023-2025年度设计咨询服务项目(两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JSTCC2300611152

2.招标内容:南京卷烟厂2023-2025年度咨询服务,主要包括:

(1)项目前期方案咨询:包括编制项目前期咨询报告(含文本、图纸、估算等内容),编制安全、环保、节能、海绵城市、职业健康等方面的专项报告(如有),费用估算咨询,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编制(含文本、图纸、费用组成等内容),初步设计(含文本、图纸、概算等内容),配合项目向政府报件的所有流程等服务。

(2)项目设计咨询:包括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评审、配合现场施工技术咨询、配合现场施工签证变更的实施、配合项目向政府报件的所有流程等服务。

3.服务期:2年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轻纺行业(轻工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登录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业务平台( https://www.jstcc.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4日9时至2023年9月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业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资料审核、平台服务费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到招标文件。

2、首次使用平台者需要完成免费注册,在网页中点击“供应商注册”,按照操作指南完成用户注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经办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025-83303461,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1:30,14:00至17:00。

3、注册完成后登录平台,在平台中搜索到本项目后点击“关注”,关注成功后在“项目管理/我的项目”中点击已经关注的项目名称,选择“上传材料”后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1)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4)经办人身份证。

4、材料上传齐全经工作人员确认后,投标人在待付款项目中进行线上支付平台服务费后可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电子发票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平台上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9:00(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D座16楼1607房间

七、其他事项:

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

2.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的通知》和《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要求,具有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行为的供应商(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内禁止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的采购项目。基于违约责任或自主承诺不参加投标活动的,在相应期限内禁止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卷烟厂的采购项目。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业绩、信用状况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投标的、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实施禁入措施管理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于被认定为有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招标人可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列入黑名单等措施。一经发现供应商违规转包情况的,招标人可采取约谈、缩减供应量、缩短供应期、直至解除合同等措施。在定期和不定期评价中评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从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库中移除。

5.本项目将采用远程异地开标方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www.tobaccobid.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www.jszygs.com)中的信息公开栏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7房间

联系人:马力、齐文楷

电话:025-82281992、86637438

传真:025-83240906

招标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31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5-69897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