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5 来源渠道: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本部办公楼更换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本部办公楼更换电梯项目(项目编号:JSTCC2300513735)
本项目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本部办公楼更换两部17层17站的有机房电梯(速度≥2.5米/每秒)。采购内容包括:旧电梯拆除回收、电梯门套修复施工、电源线接线、新电梯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报验、税费及货物和服务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以及售前、售后、质保期间所有维修、更换费用等相关伴随服务。土建尺寸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需进行现场复核,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中标人数量:1家。
交付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7天内安排技术人员进场进行技术对接工作,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设备交货,交货后40天内安装建设完毕全部项目内容并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含厂检及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验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9万元(不含增值税);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者是经所投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在本项目中,同一个品牌电梯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须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制造商授权函原件密封投标文件正本中。如若本项目出现同一品牌的电梯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在初步审查时该代理商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如若本项目出现同一个品牌电梯制造商同时对本项目二家或以上的代理商授权,评标委员会在初步审查时该品牌电梯制造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若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如为产销分离模式,可以由电梯制造商的销售厂商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之相关的盖章、承诺等文件可由电梯销售厂商负责提供,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关于产销分离模式的证明材料。
8、特定资质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
①、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A级资质(许可证电梯类型需包含本项目所供电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证电梯类型须包含本项目所供电梯,级别为B级或以上)。
或者②、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电梯制造、安装、修理,许可证电梯类型需包含本项目所供电梯)(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的项目只包含电梯制造,则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证电梯类型须包含本项目所供电梯,级别为B级或以上)证明具有安装、修理的能力)。
(2)若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证电梯类型须包含本项目所供电梯,级别为B级或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的安装、修理,许可证电梯类型须包含本项目所供电梯)。且投标人所供产品的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 A级资质(许可证电梯类型需包含本项目所供电梯)或者投标人所供产品的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电梯制造)(许可证电梯类型需包含本项目所供电梯)。
注: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没有标明许可参数的须提供能够足以证明包含本项目所供电梯的证明材料(如型式试验证书)。
9、投标人所投电梯须具有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型式试验合格证。
10、投标人所投品牌制造商在宿迁地区设有固定的维保机构、备品备件库,并在宿迁地区设有不少于5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T类)。(提供制造商在宿迁地区办公场所、仓储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在宿迁地区分支机构的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证书或维保备案证明等复印件、在宿迁地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T类)复印件和制造商为其缴纳连续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如果投标人存在重大不良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招标的资格,如已经签订合同的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投标人列入禁入名单。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5日起至2023年09月1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平台服务费:500元人民币,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五、澄清答疑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3年09月12日18时00分前发送至xsm@jstcc.cn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本部办公楼更换电梯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或WORD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1、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及投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请各投标人于2023年09月26日上午9:00前,通过快递形式将投标文件副本1套单独密封递交至招标人,邮寄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158号(中国农业银行宿迁分行)收发室,翟经理收,电话0527-84535071;其余全部投标文件(1套正本、5套副本、开标一览表(含分项报价表)、电子文件)密封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3室,徐仕敏收,电话18652456788。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邮寄包装要求:外包装上应清楚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同时,投标人须按附件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参加远程异地开标仪式须知》,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文件盖章的扫描件发至xsm@jstcc.cn 邮箱。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
邮 编:210024
联系人:徐仕敏、叶逢春
联系方式:025-83240905、18652456788
电子邮箱:xsm@jstcc.cn
招标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