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来源渠道:
招标编号:ZSWC-HW-2023-062
一、招标条件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2024年度聚合氯化铝年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聚合氯化铝年度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
名称 | 预估采购数量 | 备注 |
聚合氯化铝采购 | 6750吨/年 | 供货期限1年 |
注:
1、每吨预算限价:1030元/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税费、保险、运输、运杂、装卸、力资、售后等一切费用),高于预算限价的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以上采购数量为年度暂估量,中标后中标单位应按照招标人实际需求量为准并进行分批次供货,并中标价的单价保持不变,如年度实际采购量低于暂估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补偿,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排水部年预估用量:4250吨;制水部年预估用量:2500吨。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货物及服务的货物制造商。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要求投标人直接供货且日供货能力每天大于50吨(含50吨)。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证书。
6、投标人2020年10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两个类似供货业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货物要求:
货物:净水剂(聚合氯化铝)
(1)外观:无色至浅黄色液体
(2)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 聚合氯化铝 GB15892-2020 指标 |
液体 | |
氧化铝(Al ₂O ₃)的质量分数% | ≥10.0 |
盐基度/% | 45.0-90.0 |
密度(20℃)/(g/cm3) | ≥1.12 |
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 ≤0.1 |
PH值(10g/L水溶液) | 3.5-5.0 |
铁(Fe)的质量分数/% | ≤0.2 |
砷(AS)的质量分数/% | ≤0.0001 |
铅(Pb)的质量分数/% | ≤0.0005 |
镉(Cd)的质量分数/% | ≤0.0001 |
汞 (Hg)的质量分数/% | ≤0.00001 |
铬(Cr)的质量分数/% | ≤0.0005 |
注:表中所列产品的不溶物、Fe、As、Pb、Cd、Hg、Cr 的质量分数均按Al ₂O ₃ 含量为10.0%计算,Al ₂O ₃ 含量>10%时,应按实际含量折算成Al ₂O ₃为10.0%产品比例,计算出相应的质量分数。本产品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上述任一指标含量经折算不符合指标含量要求的既判定为无效标,无效标不参与开评标。 |
(3)运送方式:槽罐车运输,送达后由中标人负责将料卸至现场储液罐内;
五、招标货物样品质量指标试验及性能测试说明
1、样品要求与说明:
(1)投标人须提供5升样品,由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产品含量检测。
(2)投标人递交的试验样品应代表其投标产品的真实质量,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全部要求,中标人的样品试验数据将作为招标人最终验收货物的依据。
(3)各投标人递交样品前应检查密封情况,如因密封问题导致影响样品测试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为确保样品试验过程及试验数据的公平、公正,送样后由招标代理单位用统一品牌统一规格型号的容器重新灌装,统一进行编号登记并密封保存,由招标代理单位统一将样品送至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编号对各样品质量指标进行盲样测试。
(5)样品递交及试验时间
a.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下午15:00(逾期不再接收,并视为自愿退出本项目招标活动)
b.样品递交地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D座1609室)。
c.试验时间: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后10日内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试验,并出具报告,密封盖章后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样品效果试验:
(1)样品质量指标经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任意一项指标数据及外观不符合国标要求的,则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样品将不再进行下述的样品小试工作。
(2)经测试合格的投标样品,张家港张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将根据净水生产实际使用情况,将各投标人的原液,统一配制同样浓度的溶液(1:100)。
(3)取同一原水水样,根据当天原水水质状况,在当天实际生产数据的基础上,各投标样品参考此投加当量,进行不同投加量的小试,取最低达标投加量。
(4)样品按GB15892-2020进行样品小试,投标产品进行同等条件下的若干次小试,取其平均值作为依据。
(5)投标人的样品试验原液中标后,对其进行封样,作为合同执行期的对比依据,中标人应保证实际送货产品的质量不低于该样品质量。
(6)试验及因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投标应列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单价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样品检测费有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交由代理公司代收。本项目样品检测费2400.00元/份。
3、其他
(1)开标时,唱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拆封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样品质量指标报告,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程序,有任意一项单项指标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质量指标测试报告将存档,作为日后中标人供货验收的参考依据。
六、勘察现场:
投标人可先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产品使用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材料的二次搬运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0-08 8:30到2023-10-13 17:00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 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平台服务费:3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2023年11月3日上午9:45
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9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9:45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请各投标人采用通过顺丰或其它可靠快递邮寄或自行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寄送到以下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9室,收件人:迟强,联系电话:025-83249929,电子邮箱:841521556@qq.com。请考虑文件在途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到。 如投标人按上述方式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视为接受以上安排。
十、其他
1、预算金额:725万元(排水部425万元、制水部300万元),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电话:0512-35003826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长泾路268号
邮箱:/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9室
联系人:迟强、李菲
电话:025-83249929、83249914
邮箱:8415215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