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地面铺沥青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8 来源渠道:

(项目编号:2024-JQ07-G1005)

我单位委托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工程概况

1.1本次招标某医院地面铺沥青工程(项目编号:2024-JQ07-G1005)包含1项建设任务,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项目基本情况表,建设规模等工程情况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投标企业不得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无)。投标企业不得与监理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属一家总公司。

序号工程代号建设地点工期(日历天)批准建筑面积(㎡)批复建安费 (万元)预算价(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万元)缺陷责任期
12024-JQ07-G1005江苏省南京市(具体地址电话联系)30日历天,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详见工程量清单/28.63866128.63866124个月

1.2要求工期:工期自开工令签发之日起算,以自然日历天计算,包含节假日(详见项目基本情况表)。

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附件工程量清单及现场踏勘情况为准。

因政策的不确定性,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的部分服务内容,相应费用应在合同价中扣减;发包人不承担因取消部分承包内容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等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增加部分服务内容,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指令和合同约定完成增加部分的服务内容,增加部分的服务费用按合同约定计取,发包人不承担因增加部分服务内容对承包人造成的额外经济损失。

3.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军队、地方、行业等验收合格标准。

4.投标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条件。

4.1.1投标人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应是处于有效期的页面。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1.2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 投标人持有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承包相应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 2021年11月1日以来(近3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

③ 投标人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门户:http://plap.mil.cn/;IP地址:http://118.64.254.72/)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投标人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招标活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应是处于有效期的页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体现上述要求的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关键页)。须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截图等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2信誉要求:

4.2.1与本工程其他投标人不得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4.2.2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2.3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的;

4.2.4未处于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且在限制期的;

4.2.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且处于限制期的(以采购网平台供应商检索结果为准);

4.2.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处于限制期的;

4.2.7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zjsc.mohurd.gov.cn)上无在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的;

4.2.8投标人无在处罚期内的禁止参与联勤保障部队工程投标黑名单记录(以采购网平台供应商检索结果为准);

4.2.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投标人仅须以《信誉承诺书》的形式对以上要求作出如实承诺即可,《信誉承诺书》的格式和内容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如公示期内被人举报或后续发现前期招标过程中存在以上情形,经查证属实,将视情取消其中标人或承包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视情报军、地相关部门给予经济处罚或申请列入失信黑名单】。

4.3投标人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仅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4投标人保密要求:投标人无“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背景(含港澳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非国外境外成员,企业须具备保密组织机构,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样式要求提交《保密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无“三资”投资背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无“三资”投资背景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自拟)、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保密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材料、《保密承诺书》。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6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

4.6.1项目经理要求:须明确1名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中标后投标人拟任命的项目经理不应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有效执业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在职证明、用工合同和近1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关证明或承诺书。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6.2技术负责人要求:须明确1名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且具有建筑工程类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中标后投标人拟任命的技术负责人不应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有效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在职证明、用工合同和近1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关证明或承诺书。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7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要求【注:投标人仅须以《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要求响应承诺书》的形式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下要求作出响应性承诺,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自拟。若投标人违反承诺,招标人将视情取消其中标人或承包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视情况报军、地相关部门给予经济处罚或申请列入失信黑名单。以上承诺书须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7.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国家规定标准配备管理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须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其中,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承诺函】

4.7.2若投标人中标,须在进场前向发包人报审主要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备查。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应与企业名称一致。

4.7.3若投标人中标,须在接到发包人指令后7天内按投标承诺配齐管理人员并到位履职,否则视为违约。中标单位自中标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作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须经发包人批准,拟更换人员须与投标配备人员具备同等条件,并按合同相关约定支付违约金。

5.投标报价

5.1应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规费、所有保险、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检测(根据规定应由施工单位自行完成部分)、监测费用、工程总承包配合服务、“三通一平”(含供电进线接入)、试运行、拆除、清表、土石方外运(含渣土和泥浆)、管线迁移,与供水、排水、供电、燃气、通信、有线电视、市政道路、城市规划、文物保护、环境监管等有关的公用事业单位地方手续办理、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5.2单个建设任务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发布的单个建设任务最高投标限价。

5.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5.4投标报价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

(1)各单项工程所在省(市)相关工程计价表(定额)。

(2)各单项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发布的最近一期市场材料信息价。

5.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投标报价必须符合各单项工程所在省(市)有关文件规定。

(2)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如有)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应按清单所列项目及图纸的要求填报单价和合价,清单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发包人给定的不可竞争费费率、暂估价和暂列金不得随意改动。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只是招标人对该分部分项工程特征的概述,而非工程特征的全面描述,投标人必须按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计价。

(4)甲供及甲控材料(设备)见工程量清单附表和合同附件,按招标人给定的价格(暂估价)计入报价。招标人指定品牌的甲控乙供材料(设备)见工程量清单和合同附件,按招标人指定的多个品牌选择性自主报价;其余材料(设备)乙供,投标人按市场行情并考虑市场风险自主报价,约定风险范围内部分,结算时不调整。

5.6投标人让利应体现在综合单价和可竞价措施费中,不得以总价乘以让利系数方式让利。

5.7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保密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承包人在投标时已将措施项目费以包干形式计入投标报价内,无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单独列出均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与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无关,结算时不再调整。赶工措施费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报价。

5.8本工程暂列金额须按招标人给定价格计入报价,见工程量清单。

5.9本工程涉及的保密等所有费用、不单独列项报价,投标人应自行综合考虑到其他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单独计算。

6.合同形式

中标后签订综合单价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价(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投标报名人是否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将在评标会议上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0.5万元,待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

递交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据上备注“JSTCC2400616124保证金”,缴纳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申请关联(注:JSTCC2400616124为招标代理报名系统内项目编号)。未按要求备注或备注有误的,应在投标截止前作出更正或补充说明。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代理机构收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递交方式:中标单位以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见索即付形式)提供履约担保,银行转账须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所在银行转出,银行保函需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银行保函有效期应开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合格后无息退还。

递交时间: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0个工作日内,以招标人收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人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同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

10.开标评标定标

当投标人数量超过15(应与招标公告的要求一致)家时,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众对所有投标人进行随机摇号排序,评标委员会仅对排序前15(应与招标公告的要求一致)家投标人进行评审。

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

评标分值设置详见评分标准。本项目采取评定分离的方式定标。定标会议时,中标候选人不到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待中标候选人结果在军队采购网公示5日无异议后,在纪委监督下,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共进行两轮随机摇号,第一轮由各中标候选人按投标文件递交先后顺序随机摇号,确定各中标候选人企业代号;第二轮由企业代号为1的中标候选人随机摇号,按照摇出企业代号的先后顺序,确定预中标人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人,定标过程如有疑议应现场提出,定标结果不再进行公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预中标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1.付款方式详见合同

12.其他未尽事宜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3.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方式:请在www.jstcc.cn平台(新版)免费注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方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13696606237),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编号(JSTCC2400616124),关注项目通过后,在待付款项目中进行线上支付并下载电子发票,电子版招标文件可在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其效力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网页相关指南或使用手册)提醒:供应商必须在上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购买招标文件线上支付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即关闭,不再接受支付购买。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邮箱);

4.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未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截图)。

5.“4.投标资格要求”中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14、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长江航运中心D座1602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如需邮寄等其他方式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15、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长江航运中心D座1602室

16、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上发布。

17、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宇翔、赵芸辉

电  话:18251855302、13851601859

传  真:025-83309751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长江航运中心D座1611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助理   办公电话:13813801373

采购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