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外币自动配钞流水线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渠道: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标人)委托,就南通分行外币自动配钞流水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外币自动配钞流水线项目

二、招标编号:

JSTCC2400516834

三、项目情况:

本项目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外币自动配钞流水线项目进行公开采购,银行智能化配钞,是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自动化设备、物联网等手段,实现了外币配钞智能化和自动化来迭代人工作业,解决外币配钞业务劳动强度高、效率低、安全性差等业务痛点。

外币配钞流水线设备应支持招标人目前23种外币,约134个票面清分、鉴伪及采集识别、记录存储、查询冠字号码,并且设备和系统能够免费拓展到招标人可收兑全部新增外币现钞。

中标人数量:1家。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所投产品指:外币配钞流水线设备,下同)的原厂商或代理商。同一投标产品的原厂商和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①投标人如为原厂商,须出具对其产品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的承诺。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提供代理资格材料),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授权函内容包括所投产品原厂商在免费保修期内对其产品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的承诺(授权函格式自拟)。

3. 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组成产品的所有零件)不存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4.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外币配钞流水线设备供货及安装的业绩案例。

注: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合同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5.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体现经审计)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3、平台服务费:5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上进行发布。

七、开标及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形式:现场开标。

4、开标及投标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6室。

八、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

邮    编:210011

联系人:薛弘宇  徐悦  叶逢春

联系电话:025-83240905  18001595837  13584060515

   电子函件:yefc@ji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