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4-11-27 来源渠道: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委托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就海安高新区中心卫生院银医合作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海安高新区中心卫生院银医合作项目

二、采购编号:

NTCG-HW-24017;JSTCC2400516525

三、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

海安支行与海安高新区中心卫生院达成银医合作,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拟购置一批“医保综合业务服务终端设备”。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不含税):3414.00元/台,最高投标总价限价(含税):25万元。

预估采购数量:65台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资金来源:自筹。

【续签管理:

□采购人可按成交供应商《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本期服务结束后2年内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后续采购承诺,采购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体现经审计)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供应商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医保综合服务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案例情况(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合同须为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签署)。

5、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组成产品的所有零件)不存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提拱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拱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4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领取采购邀请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出  售:网络发售。在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已在代理机构注册过的供应商,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购买本项目采购谈判邀请文件。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 058 0203,025-83303461,13951767623),线上支付并下载采购谈判邀请文件和电子发票。

售  价:平台服务费500元人民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进行发布。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下午14: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远程磋商,响应文件可现场递交或邮寄。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13室。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513-83516888转3308、3301

举报邮箱:jwbgsnt_js@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19号纪委办公室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

邮政编码:210011

联系人:沈蓉、朱倩倩、叶逢春

联系方式:025-83240905、19965051612、18351005875

       电子邮箱:sr@jstc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