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5年金融债业务主承销商 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2 来源渠道: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5年金融债业务主承销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编号

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5年金融债业务主承销商入围项目(项目编号:JSTCC2400516991)

二、项目简介

(一)招标内容概述:

为持续提升多渠道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招标人拟于2025年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金融债注册额度申报的申请,计划申请规模不超过80亿元,自获准注册额度之日起2年内择机发行完毕。实际发行金额及发行期限以招标人最终发行需求及主管机关最终批准的额度为准。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产品存续期结束止。

(三)入围供应商数量:

标段一:券商类主承销商入围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8家。招标人将根据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序选取入围供应商。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数量≥16家时,则取综合得分排序第1~8名的有效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数量<16家时,则综合得分排序前1/2的有效投标人(若所有有效投标人数量不为偶数,则入围供应商数量按【所有有效投标人数量减一】的1/2计算)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招标人不承诺在招标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分配实际的业务量。

标段二:银行类主承销商入围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5家。招标人将根据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序选取入围供应商。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数量≥10家时,则取综合得分排序第1~5名的有效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数量<10家时,则综合得分排序前1/2的有效投标人(若所有有效投标人数量不为偶数,则入围供应商数量按【所有有效投标人数量减一】的1/2计算)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招标人不承诺在招标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分配实际的业务量。

(四)入围再选规则:

标段一:券商类主承销商入围,每一期金融债业务由1家入围供应商牵头主承销商和2家联席主承销商承办。

1、入围供应商>3家

由本标段入围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者为注册额度项下每一期金融债业务的牵头主承销商。除牵头主承销商外,按照剩余入围供应商的排名顺序,每一期顺位选取2家作为联席主承销商;逐一轮流后,按照注册额度项下已发行的销售份额比例进行排名,由排名前两者(牵头主承销商不参与排名)担当剩余每一期的联席主承销商(如销售份额比例一致,参考综合得分排名)。

2、入围供应商≤3家

(1)当入围供应商仅为1家时,由该供应商担任本标段注册额度项下每一期牵头主承销商(参与承销)。

(2)当入围供应商为2家或3家时,由本标段入围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者为注册额度项下每一期金融债业务的牵头主承销商,剩余供应商为注册额度项下每一期金融债业务的联席主承销商。

标段二:银行类主承销商入围,本标段入围供应商作为联席主承销商,为招标人提供注册额度项下每一期金融债业务的相关服务。若承销商当期承销份额为0,则不得参与后续所有未发行期数的承销

(五)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承销费率(含销售佣金、余额包销费等各类费用)不得超过2‰(含),牵头费率不得超过0.5‰(含)。本项目最终注册额度项下每一期实际承销利率为所有标段中标入围供应商报价的算数平均值。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2、如果投标人为银行,须具备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一般主承销商资质,提供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分行,须提供总行上述查询结果截图及总行出具的允许其投标的授权(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果投标人为证券公司,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承销且成功发行(按照起息日计算)至少一单境内金融机构金融债券(含二级资本债券、无固定期限债券),提供wind查询结果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保守招标人商业秘密,维护企业信息安全;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8、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控股(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获取时间:自2024年12月2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江苏招标JSTCC业务平台(https://www.jstcc.cn)线上发售,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江苏招标JSTCC业务平台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搜索项目→关注项目→支付平台服务费→在“我的项目-项目详情”中可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注册及系统操作详见“JSTCC(新版)的操作指南中《JSTCC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的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为确保投标人登录平台进行相关流程操作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业务连续性,在江苏招标JSTCC业务平台中的联系人应为负责本项目的负责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江苏招标JSTCC业务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或者相关人员不一致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平台服务费:500元人民币,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审查合格。

五、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4年12月13日下午17时前发送至jx@jitc.cn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5年金融债业务主承销商入围项目的澄清要求),以可编辑的WORD版+盖章后的PDF版的澄清要求各一份文件提供,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格式的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时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3室。

开标地点:江苏招标JSTCC业务平台线上开标会议室。

本项目将采取远程不见面视频会议的开标方式,并允许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3室;收件人:陈颖;手机:13404120858。

投标人采用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宜采用顺丰或其它可靠快递。邮寄的快递外包装建议清楚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寄出后,请以短信方式将“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发送至快递收件人联系电话(13404120858)。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请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在途时间。

同时,投标人除应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仪式须知》盖章签字后的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另外还需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文件盖章签字后的PDF文件扫描件发至jx@jitc.cn邮箱。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上进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长白街588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

邮政编码:210024

联 系 人:陈颖、叶逢春

联系电话:025-83240905、13404120858

电子邮箱:jx@ji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