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6 来源渠道:易智采
项目概况
站前路(学院北路--秦淮河以西段)平衡地块协议搬迁项目房屋拆除(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1项目编号:NJRJ-ZB-202505080-01
1.2项目名称:站前路(学院北路--秦淮河以西段)平衡地块协议搬迁项目房屋拆除(二次)
1.3项目预算及单价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164.5万元;
单价限价:房屋拆除35元/㎡;
1.4采购需求:该项目位于东山街道邵圣社区,共涉及21户家,房屋拆除面积约4.7万㎡,针对本项目进行房屋拆除(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范围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5工期:自招标人向中标方交接房屋之日起算,工期为30天。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 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约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
1、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与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信息名录内(不区分A、B类)企业签订的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意向性合作协议书(提供有效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1、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2、①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项目经理,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将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编入响应文件中,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一级建造师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2.3第 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3.1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2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3.3 方式:
(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前往易智采招标采购平台www.ezczb.com/(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采购文件工本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www.ezczb.com/)
(3)供应商可通过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档(采购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获取采购文件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25-86338154,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磋商文件服务费支付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 招标文件服务费:300元,售后不退。
4.1投标文件接受开始时间:2025年6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4.4 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5.1 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2 开标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5.3 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5.4 勘察现场或答疑:招标人不组织。
5.5 本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newindex)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newindex)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6.1 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京恒成房屋拆迁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96号东山总部商务园A2幢15楼
联系人:丁主任
联系方式:025-52169990
6.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联系电话:17355009262
6.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355009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