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锅炉脱硝第三层催化剂改造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0 来源渠道:云出智慧交易

日期:2025.6.10

招标编号:JYZX2025007-1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A修技改项目物资采购 标段1:#2锅炉脱硝第三层催化剂改造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规模: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机组A修技改项目物资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1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锅炉脱硝第三层催化剂改造物资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2锅炉脱硝第三层新催化剂设计、生产并供货,合计154个模块共约415立方米。2)#2锅炉脱硝第三层旧催化剂的无害化处置,合计154个模块共约330立方米。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连续两年(2023年和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资质要求:投标人或其催化剂处置分包商须持有有效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2.3 投标人具有成熟稳定的板式脱硝催化剂生产能力,本项目催化剂只接受投标人原厂生产,不接受副厂或代工厂生产,且不接受国内催化剂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总公司体制要求生产与销售分离除外);

2.4 业绩要求:(三条需同时满足)

1)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4月-2025年4月)应至少有10台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板式催化剂新装(包含整体更换)的投运业绩;

2)投标人或其催化剂处置分包商近5年(2020年4月-2025年4月)内至少具有4台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废旧催化剂处置业绩;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承包范围、供货清单、转移五联单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6月10日19时00分至2025年6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方式: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云出智慧电子交易平台https://trade.cloudsst.com.cn/),注册登录后,将“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文件)、本公告第三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信能力状况表》(详见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填写)”上传至系统中,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即可自行在系统中缴费并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平台服务费用200元,招标文件资料费1000元,售后不退。

注: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资料上传及费用支付所需的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所有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能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如操作系统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696-6668;QQ:168583308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7月1日上午10时00分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丁山花园酒店察哈尔路90号负一楼翡翠厅

六、发布公告媒介

1、此公告仅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本项目受理异议联系人:李鑫雨,联系电话:15715156082。

七、联系地址:

1.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89号万得大厦B栋16楼  

联系人:鲍雪婷、李鑫雨、汪军红、张治

联系电话: 13851728099、15715156082、025-83724334

邮箱:13851728099@139.com

2.招标人名称: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人:肖工

话:0514-87772130


附件: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锅炉脱硝第三层催化剂改造物资采购项目

资信能力状况表

投标人名称

 

综合能力

1、注册资本金_____  2、 年生产投标产品_____

3、技术人员组成_____4、目前具有的奖项_____

资质

1、是否具备设计能力   2、是否具备制造能力

3、其它专项能力       4、具有的资质证书名称

5、专利介绍          

业绩

满足投标要求的板式催化剂新装(包含整体更换)的投运业绩总量是_____(台/套),_____家,业绩项目名称为(列10台以上);满足投标要求的废旧催化剂处置业绩总量是_____(台/套),_____家,业绩项目名称为(列4台以上):

集团内使用情况

 

其它情况简介

 

注:

1.综合能力包括企业简介、注册资本金、人员情况、主营业务、财务状况、获奖情况等相关介绍。

2.资质指对应招标公告中投标人需要具备资质要求进行具体说明是否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3.业绩指对应招标公告中投标人需要具备业绩要求进行具体说明是否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可提供业绩清单。

4.集团内使用情况是指投标人投标产品曾经在江苏国信集团控股电厂(国信新海电厂、国信淮阴电厂、国信滨海港电厂、国信沙洲电厂、国信射阳港电厂、国信靖江电厂、国信扬二电厂、国信仪征电厂、国信协联电厂等单位)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