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答疑】NO.新区2024G27地块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2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JBFJ2500700-01GCGH
项目名称:
NO.新区2024G27地块工程总承包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6月12日 16: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 修改为:

补偿

未中标方案补偿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个月内支付。具体补偿办法:设计方案得分排名前三名进行补偿,设计方案得分第一名补偿人民币1000元,设计方案得分第二名补偿人民币500元,设计方案得分第三名补偿人民币500元。排名从第四 名起的投标人则不予补偿。如中标人在设计方案得分排名前三,则不支付补偿。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 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 修改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投标人财务状况    删除勾选。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4.1 评标准备时间   删除。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 第3点 补充修改如下:

各投标单位请自行登录百度网盘下载“本工程基础资料”:下载地址如下: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Eidr_VhDyIg5gB903Ybng?pwd=t1ew 提取码: t1ew。

6、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任务书中,关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以及建筑高度的指标要求,修改为:

用地性质 R2 二类居住用地(100%),用地面积27018平方米,1.01≤容积率≤1.2,建筑高度≤60(m),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1日 09:2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浦园路7号207室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3楼
联系人: 张磊
联系人:
张洁
电话: 18262614366
电话:
1585054793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8802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