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岛景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连岛景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2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连岛景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岛景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连云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区数备〔2025〕1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连岛景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连岛景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2.2 交货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景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63.170353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5 投标所投主要设备须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主要设备: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设备)

3.6 投标人承诺不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设备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3.7 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提供2024年12月至2025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8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3.10 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50     

技术响应:    23     

商务响应:    2      

售后服务:    10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    

业绩:     5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值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100%,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

(1)

投标报价

5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50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

(2)

技术响应

23分)

技术标准响应(17分)

投标人对项目需求中所有参数情况进行响应,所有参数满足要求的得17分,加▲号的技术参数为主要参数,每不满足一条,扣1分;未打▲的技术参数为次要参数,每不满足一条,扣0.5分;加*的技术参数不得偏离。

注:投标人须按技术参数要求如实填写技术偏离表,货物清单中如需要提供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则按要求提供,否则不得分。

配置的合理性(3分)

根据各投标人为本项目设备配置的合理性进行评审,最高得3分。

货物的运营维护成本(3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运营维护成本的可行性、适用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最高得3分。

注: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3

(3)

商务响应

2分)

交货期2分)

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交货期每提前2天得1分,最高得2分。

2.2.3

(4)

售后服务

10分)

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置3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

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环境工程或环境管理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机电工程或环境工程或环境管理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

2.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环境工程或环境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污水处理工证书的,每有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1.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得分;

2.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2024年12月至2025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质保内容

2分)

本项目要求免费质保期不少于2年,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免费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得2分。

注: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5分)

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质保期内的质保方案、运维方案、对招标人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及维护人员的培训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5分。

1.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 执行苏建招办【2016】2 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包括配置的合理性、货物的运营维护成本、质量措施、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2.2.3

(5)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业务分析、项目现状及问题分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及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安全措施是否得当等方面进行评审,最高得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最终验收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最高得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行维护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时高效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最高得3分。

1.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 执行苏建招办【2016】2 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包括配置的合理性、货物的运营维护成本、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安装及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3. 技术方案(包括配置的合理性、货物的运营维护成本、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安装及调试方案等)采用暗标形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技术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上传暗标内容上传至投标文件货物技术标中技术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技术方案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技术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2.2.3

(6)

业绩

5)分

投标人业绩

5分)

投标人自2022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污水处理设备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

1)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合同验收证明等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合同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等不能明示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以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5702日至2025708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72509时00(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注意事项

8.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8.4 根据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要求,将于2025年5月6日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原有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为了保证投标文件解密成功,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提前完成全省统一主体库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人: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街道    

人:徐工  

   话:1803668288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2#楼3楼

人:林工

   话:18861336791

电子邮箱:5235716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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