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宜兴市公安局A大楼消除隐患整改工程二期项目(项目名称)智能化设备采购 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公安局A大楼消除隐患整改工程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宜兴市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宜兴市公安局A大楼消除隐患整改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宜发改投资许[2025]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西路19号 |
工程规模:约430万元 |
工期:375 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430.0 万元 |
招标范围: 智能化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 |
标段划分:1 |
质量标准:(1)发包人组织验收,产品质量接受宜兴市市场监督局监督。(2)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设备性能、质量标准向发包人提供未经使用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全新设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 |
(1)/ |
(2) |
财务要求:2021 至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投标时须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
(2)/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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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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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4日 08:00 时至2025年07月09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31日 8时4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内生成并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评标办法 |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115号 |
地址: |
宜兴市宜城街道紫竹东路105号 |
邮编: |
214200 |
邮编: |
214203 |
联系人: |
陆工 |
联系人: |
王云霞 |
电话: |
0510-81730262 |
电话: |
0150-8171776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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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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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386624414@qq.com |
电子邮件: |
386624414@qq.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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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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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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