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2023-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12 来源渠道:蜘蛛招标通

(招标编号:XDZB20220204051)

公示开始时间:2023-05-12 公示结束时间:2023-05-15
一、评标情况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2023-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其他报价:详见其他,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其他报价:详见其他,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其他报价:详见其他,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奚庆; / 
中标候选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梁懿; /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高树林;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当日17 时 00 分前向招标人(代理人)经办工作人员线上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 
本项目拟定中标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的投标报价: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113号文的收费标准的 60 %收取(下浮率为 40 %);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投标报价: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113号文的收费标准的 70 %收取(下浮率为 30 %);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的投标报价: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113号文的收费标准的 70 %收取(下浮率为 30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7号金融城10号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5-89696189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诚信街22号南京中交投资大厦14层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025-51860002 
电 子 邮 件: 8040580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