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7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监督管理
苏人社函〔2021〕486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部门,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加强我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切实提高博士后载体建设质量,根据《江苏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苏人社规〔2011〕3号)有关规定,决定撤销江苏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等64个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江苏西城三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69个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站设立资格。
接此通知后,各有关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通知被取消设站资格的相关单位,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优化博士后创新平台建设,严格博士后招收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
1.撤销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名单(共64个)
2.撤销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站单位名单(共69个)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6日
附件:
1.撤销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名单(共64个).pdf
2.撤销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站单位名单(共69个).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