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特殊食品信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市监特食函〔2023〕169号)、《江苏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苏市监规〔2019〕10号)等文件,现将我市2023年度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拟确定信用等级公示如下(见附件1)。
公示申辩期自即日始10个工作日,即11月29日—12月12日,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认为其自身信用信息与事实不符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得公开的,可以在申辩时限向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应当就异议内容提供相关证据。
联系单位:特殊食品与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6-69850594
附件:附件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