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区2022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农业农村废弃物处置利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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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区2022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农业农村废弃物处置利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 (社会事业)局:

为做好2022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农业农村废弃物处置利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22年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苏财农〔2021〕104号、苏农计〔2021〕57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25号、苏农计〔2022〕11号)文件精神,按照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连财农〔2022〕50号)文件要求,现将市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具备种植与养殖融合度高的农业经营主体,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家庭农场、种养一体化企业及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等;

(二)应配有200亩左右消纳能力的农田(林果茶园);

(三)其他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应建有沼肥田间暂存池、利用池,购置粪肥加工或转运抛洒设备,配套建设沼液田间或设施大棚利用喷滴灌循环管网等设施,推进养殖粪肥还田循环利用,实现种养全程化一体式发展,打造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示范基地。

三、项目补助标准

根据申报主体种养规模确定补助标准。原则上补助30-50万元/处。项目建成后,要求每年处理消纳相当于2000吨养殖粪肥。

规模畜禽养殖企业粪污收集加工补助标准可适度提高,要求每年处理消纳相当于4000吨养殖粪肥。

四、项目申报程序

分主体申报、区级审核推荐、市级核准三个程序:

(一)主体申报。请各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根据本指南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并编制项目方案(格式详见附件1)。

(二)区级审核推荐。各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加强对辖区的业务指导和项目立项初审把关,指导完善项目申报方案。并于2022年8月10日前盖章(或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市级核准批复。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地上报的方案进行综合审核和现场核验,确定立项名单并上网公示。

五、项目组织实施

各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市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组织实施。

 

附件:

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略)

2.项目申报所需提供的附件清单(略)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