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制推广新一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经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3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商务部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数据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点赞

收藏

转发

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复制推广新一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经验的通知

商资函〔2025〕397号

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以下简称试点示范)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开放举措,承担着为全国服务业开放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重要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总结了一批试点示范经验,现予印发,在全国或有关地区复制推广。

请高度重视复制推广试点示范经验的重要意义,压实主体责任,有序组织实施,保障相关工作落地见效。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数据局

2025年7月8日

 

附件: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经验复制推广事项表

附件:
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经验复制推广事项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