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2年度需实施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填报2022年度需实施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通知

镇财评审〔202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各类评审,提高评审效率,经市财政局批准,评审中心全面实施计划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纳入2022年度市级政府投资计划、当年能实施有关评审的项目。

2.2021年已申报但未按计划送审的项目。

3.2021年度以前建设的非列入“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清理”的项目,此前已报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评审、审计的项目不需填报。

二、报送时间

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方式

采用电子化方式报送,请申报单位将附表电子文档及盖章后的扫描电子文档发送邮箱zjcztzps@163.com。

联系电话:85622578,84407658。

四、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在项目评审申报时,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情况,认真研判,应报尽报,对应申报范围内项目未申报的,中心本年度将不予安排评审。

2.年度中应按申报时间节点及时报审,避免集中在年底扎推,原则上10月15日之后不再受理项目报审。

3.年度中实施的应急、抢险类及市委、市政府批准临时增加的项目,可随时申报。

4.评审中心将项目汇总后,将项目按评审内容进行分类打包,按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委托代理机构采购(招标)协审单位。 

5.申报格式见附表(EXCEL电子档可在镇江市财政局官网下载)。

 

附件:单位申报计划

 

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22年2月11日       

附件: 单位申报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