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营商环境
一、制定背景
为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加快“四最”建设,规范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尺度,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委营商办、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编制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2023版)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淮营联发〔2023〕1号)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典当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淮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淮安市地方金融监管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3版)》。
二、主要内容
《淮安市地方金融监管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3版)》内容的设定:
一是根据《行政处罚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地方金融监管的特点,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决定是否不予行政处罚,坚决杜绝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
二是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不予处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