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省级备案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41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备案市级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级创业示范基地
(一)推荐备案条件
已被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且符合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标准,具体申报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
(二)推荐备案程序
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自主申报、县(市)区评审、市级评估的流程开展。市人社局会同财政局通过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现场路演等方式评价基地是否达到省级备案条件,以好中择优、优中选强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各县(市)区请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县(市)区评审并将评估材料报市人社局。
二、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一)推荐备案条件
已被认定为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且符合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标准,具体申报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
(二)推荐备案程序
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自主申报、县(市)区评审、市级评审的流程开展。各县(市)区按《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6)中名额数推荐优秀项目,市人社局会同财政局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走访、专家评审等方式评价项目是否达到省级备案条件,确定拟推荐名单。各县(市)区请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推荐的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纸质、电子申报资料报市人社局创业工作指导中心。
联系人:黄华(基地)0516-85602556;盛夏(项目)0516-85606859。
附件: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省级备案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411号)
2.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
3.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备案材料
4.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书
5.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汇总表
6.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
附件2-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