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预〔2022〕167号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为规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和管理,我们制定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