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软件〔2024〕229号),现将2024年江苏省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征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送征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送征单位须为在江苏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日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营业执照为准);
2.送征单位内部管理规范有序、经营状态正常、已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具有较强发展潜力;
3.送征单位具有良好的产品研发技术基础和人才支撑;
4.送征单位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送征软件产品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送征软件产品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类别属于基础软件、支撑软件、平台软件、工业软件、嵌入式系统软件、信息安全软件、5G相关软件、人工智能软件等高端软件,或在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政务治理和民生服务重要领域有创新型应用的行业应用软件;
2.送征软件产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开发完成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及以后,著作权人须包含送征单位);
3.送征软件产品为首次正式发布并进行销售,具有良好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4.送征软件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
5.送征软件产品已经通过省级以上软件产品检测机构依据《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 25000.51-2016)进行的检测;
6.送征软件产品研发投入在200万元以上。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送征软件产品优先列入应用推广目录:
1.送征软件产品与信创技术路线相适配(须提供通过相关机构适配性测试的证明材料);
2.送征软件产品拥有相关专利(须提供相关专利佐证材料);
3.送征软件产品的研发过程推动了相关标准制定(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仅限于企业自用的软件或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属于征集范围。
二、征集程序
(一)在线填报征集报告。依托江苏省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jsgxt.jszwfw.gov.cn:8090/esp/#/portal)开展,各送征单位须在企业办事栏选择“首版次软件产品征集”,点击进入江苏省工信厅旗舰店,在“认定遴选类申报”选择“软件类—首版次软件产品征集”专栏中填写完整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征集报告(封面及信用承诺书需送征单位签字盖章),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操作过程详见专栏的“办事指南”),2024年7月31日17:00以前完成提交操作(未提交的视为放弃)。
(二)提交纸质版征集报告。线上提交完成后,送征单位可从平台下载打印完整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征集报告,连同其他征集材料制作成纸质《2024年江苏省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征集报告》(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向辖市、区工信(经发)局提交。
(三)审核推荐。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依据通知中征集条件对辖区内送征单位和送征软件产品进行审核,结合本地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择优向我局推荐,2024年8月1日17:00以前在平台上完成审核操作及推荐行文上传,并将推荐产品汇总表(在平台下载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推荐产品征集报告(一式三份)提交至我局。
三、工作要求
(一)每个送征单位原则上只能报送一项软件产品参加征集,已进入以往年度《江苏省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目录》的同名称、同版本号软件产品不得再次参加征集。
(二)送征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征集材料、制作产品征集报告并对征集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入选目录的,一经查实将从目录中除名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次首版次软件产品征集无数量限制,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应对送征单位和征集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后向我局推荐。
联系方式:政策咨询,0519-85681289;技术咨询,18912980070。
附件:2024年江苏省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征集推荐汇总表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