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7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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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的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年8月19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60)

附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

附件: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