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拟将《江苏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江苏省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建设规范》《江苏省省级中华绒螯蟹良种培育场建设规范(试行)》《江苏省省级青虾苗种繁育基地建设要求(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isheryjs@163.com。联系电话:025-86263157。
附件:
1.《江苏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
2.《江苏省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建设规范》
3.《江苏省省级中华绒螯蟹良种培育场建设规范(试行)》
4.《江苏省省级青虾苗种繁育基地建设要求(试行)》
厅渔业处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附件1:《江苏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pdf 附件2:《江苏省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建设规范》.pdf 附件3:《江苏省省级中华绒螯蟹良种培育场建设规范(试行)》.pdf 附件4:《江苏省省级青虾苗种繁育基地建设要求(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