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市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3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创业创新,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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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苏州市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主管部门:

为不断完善产业发展服务体系,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市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申报主体在苏州市依法注册设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设立时间应早于2023年12月31日。

(二)具备从事信息技术创新服务的基础设备条件、人员团队和经营场地。

(三)至少具备以下服务能力之一:

1.具备信息技术创新产品的适配验证服务;

2.具备信息技术创新产品的质量检测服务;

3.具备开源代码的审查服务;

4.其他促进信息技术创新发展的第三方服务(如贯标服务,围绕党政、电信、金融、交通运输、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开展信息技术创新服务等第三方服务)。

二、工作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自愿申请,完成苏州市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申报书(附件1)并上报各县级市(区)主管部门。

2.各县级市(区)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择优推荐。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材料申报书(一式一份)、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8月5前将相关材料行文推荐至我局。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发动。各县级市(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通知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自愿、如实申报。

2.联系电话:0512-68616279邮箱:szxxrj@163.com

 

附件:

1.苏州市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申请书

2.苏州市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3日

附件: 1.苏州市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申请书.docx 2.苏州市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