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5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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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压实总部、门店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保障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9月4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px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

1.《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8月5日

附件:
1.《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2.《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