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五○八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冠县灵芝、山西老陈醋、狗牯脑茶和西旗羊肉等4个产品的6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6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12月7日
附件: 6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