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9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政策主题:营商环境,监督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包容审慎监管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清单化管理和动态调整的要求,根据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情况,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编制了《江苏省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2024版)》,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5年1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京市升州路16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邮政编码:210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303921662@qq.com。
联系人:韩涛,电话:025-52853003、025-52853122(F)
附件:《江苏省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2024版)》及相关材料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2月19日